各镇人民政府,区政府各部门、各直属机构:
接区人大常委会《关于黄国杰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》(清新常〔2020〕24号),2020年12月10日区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:
决定任命:
黄国杰同志为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副区长;
黄国杰同志代理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区长职务;
郑师海同志为清远市清新区交通运输局局长;
王家文同志为清远市清新区农业农村局局长;
邱国盛同志为清远市清新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局长。
决定免去:
戴少枚同志的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。
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
2020年12月11日